文不對題很抱歉,我只是想叫一下而已(x
馬上進入正文。
我渴望能交女朋友,想親身體會那種奇妙的感覺。
是的,目前的21年人生中並未真正的有過一段戀情,最多的就是單相思。
從憧憬到飢不擇食,再到現在的行屍走肉,我想可能是怕了,怕又會再次重蹈覆轍。
試著主動追求,卻屢屢遭打臉,我不明白自己做錯了什麼,只是像個普通男生一樣對
心儀的女生表達自己的心意,卻被如同害蟲一般對待。
直到我明白問題出在自己身上時已經太遲了,有很多事情即使明白了也挽回不了
就像現在的我與某些人一樣,因為自己的衝動而導致現在的局面。
肥宅:「請問能和你拍張照嗎?」 (os幹嘛啊,噁心死了
帥哥:「請問能和你拍張照嗎?」 好啊沒問題
人生來就不是平等的,從很多層面來看都是。這只是舉個小例子,給我選擇的話,我也想和可愛的女生拍照。
即使知道自己很膚淺也盡可能的不要表達出來。
很多時候無言的傷害比直接說出口還大,特別是我這類容易想太多的人。
現在我只求緣分,既然自己主動追求就像吞海膽一樣痛苦,那我寧願海膽自己爬進我嘴裡(噁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在國中的時候(約7~9年前)自己還挺常打文的,但多半都是廢文居多,想到什麼就打
什麼,到了現在卻連簡單的一句話都想了大半天才擠出來。
大家都一樣,心裡有很多話想說,不過從文字間卻表達不出來,就連我在打這篇文之前也
不斷刪除,總覺得這樣不通順,這樣別人看得懂嗎?
我不是什麼大作家,也不是知名部落客,自己經營的半調子部落格能有人蒞臨就該偷笑了。
沒耐性,沒毅力的我還逼著自己每天都要打文,那怕是廢文也好。
那篇文也不是近期畫的,只不過是拿從前的塗鴉加上幾句話就變成一篇。
但我卻已經三天沒開過了,自己真的有辦法做到嗎?我不經懷疑。
這篇文就這樣亂七八糟的結束了,真是蛇頭蛇尾啊~
留言列表